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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能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太阳能研究所)
云南师范大学太阳能研究所检测中心
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昆明)
云南省太阳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关于保证检测质量公正性的声明
云南师范大学太阳能研究所检测中心/云南省太阳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昆明)是云南师范大学下属单位,为保证本实验室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特作如下公正性声明:
本实验室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CNAS-CL01:2018)建立和保证本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
2、本实验室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指导下,实行主任/站长负责制,独立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实验室资源配置和检测业务相对独立,不受实验室以外任何行政的干预,不受任何关系和部门领导的影响,不受任何经济利益的驱动。
3、 本实验室检测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检验标准、规范。实验室最高管理者授权每一位员工有权抵制一切背离质量方针的不恰当行政干预,恪守良好的职业道德,防止商业贿赂,不受任何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
4、本实验室及员工不得与所从事的检测活动以及出具的数据和结果存在利益关系,不参与任何有损于检测判断的独立性和诚信度的活动,不参与和检测项目或者类似竞争性项目有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活动。
5、保守在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和技术机密。保护客户对受检产品及其技术所拥有的所有权,维护顾客的利益,对顾客和社会负责。
6、 对所有客户一视同仁,持公正态度,无歧视性,认真履行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工作标准,科学、高效地开展检测工作。
7、 按规定的标准,坚持公开、透明、合理收费,禁止不合理收费。
8、 热情接待每一位投诉者,重视每一例投诉,承诺对任何投诉都将在约定的时间内向投诉人作出合理答复。
9、 对出具错误数据和结果造成客户利益损失的,我们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实验室最高管理者和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地维护公正性。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给与监督和指正。